“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环境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环境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国仍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重化工业特征将更加明显,城镇化和工业化互动促进。 1.治污减排的压力继续加大。经济总量仍保持高度增长,能源资源的消耗还要增加,环境容量有限的基本国情不会改变,治污减排指标在增加,潜力在减少,在消化增量的同时,持续削减存量,任务十分艰巨。 2.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持续加大。常规环境污染因子恶化势头有所抑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污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水、空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任务非常复杂。 3.防范环境风险压力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势头,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不容忽视,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压力不断加大,保障环境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 4.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压力继续加大。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各国利益博弈的焦点。 (二)“十二五”减排主要目标 1.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国化学需氧排放总量比2010年8%,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0%。 2.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8%,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0%。 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减低17%。 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 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降低30%。 (三)亟须产业支持的领域和方面 污泥处理、土壤污染修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机动车氮氧化物综合防治、工业炉窖脱(降)硫(硝)、氨氮控制、农村污染治理技术、分散性污水治理、布袋除尘和VOC控制、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共伴生矿产资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餐厨废弃物、农林废物等和环境服务。 (四)环保产业发展重点 1.污水处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十二五”期间拟建设500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负荷率约需增加配套管网2.5万公里,原有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需增加6万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厂需配套管网7.5万公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十二五”期间,全国重点流域所有市县污水处理厂要求达到一级B标准,重点流域省会城市及重点地市的污水处理厂要求达到一级A标准,排入封闭式水域及对岸海域水质有直接影响的地区污水处理厂应选用具有强化除磷脱氮功能的处理工艺。污水再生利用。缺水地区重点推行污水再生利用工作。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1000人以上的集镇按照一级B排放标准要求,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2.污泥处理,预计到2015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规模将达到1.5亿吨/日,产生污泥量约12万吨/日。污泥处理方式:焚烧,土地利用,堆肥,填埋等。 3.工业水污染防治,预计通过工业企业提高排放标准及结构调整,通过监管提高稳定达标排放水平,削减COD和氨氮排放量。 4.非点源水污染控制,包括农村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5.脱硫脱硝,电力行业烟气脱硫。电力行业脱硫市场不规范、设施不过关,仍需政策加以规范。“十二五”期间新建的约1.8-2.3亿千瓦机组(含淘汰小火电替代部分)将全部脱硫。电力行业烟气脱硝。尚处于起步阶段,运行情况不好,催化剂需要进口,技术、设备国产化率低。钢铁行业烧结烟气脱硫。“十二五”应加大烧结烟气脱硫力度,对新建烧结(球团)设施必须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现有企业中,使用高硫原料的烧结机,位于两控区及重点城市的90平方以上烧结机应限期安装烟气脱硫设施。水泥行业与工业锅炉脱硝示范。“十二五”期间,水泥行业开展新型干法上SNCR示范工程。其他行业脱硫。“十二五”期间,对于工业锅炉,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进行控制。 6.布袋除尘,“十二五”期间,电力行业开展新一轮的除尘技术改造,除尘设备由经典除尘向袋式除尘或者电袋复合除尘方向转变,其排放控制在30mg/Nm3以内(以煤矸石等为主要燃料除外)。为此,新建机组推广使用高效的除尘器;钢铁、有色等行业布袋除尘需求也较大。 7.城市垃圾处理,“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预计达到35万吨/日,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无害化处置率应达到85%以上;实现全国90%以上的县城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完成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任务;增大人口密集区垃圾焚烧处理率应不低于50%,中西部地区垃圾焚烧处理率不低于25%。同时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示范工程建设。 8.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领域主要任务为继续开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预计达到417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能力需达到2072吨/日。 9.污染土壤修复,污染土壤修复主要包括遗留污染物造成的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生态敏感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热点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 10.环境监管与应急能力,填平补齐省市县环境监管仪器设备,重点提升省市两级环境监管能力。在满足常规环境监管能力外,逐步加强转向检测、PM2.5、POPs、温室气体、VOC等方面的检测能力,加强水源地水质全分析能力,建立边境河流预警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管体系。 11.环境服务业,大力发展污染治理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发展环境咨询业,重点发展环境监理、环境风险损害评估,环境技术评价、环境保险、环境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认证、环境教育普及与培训等新兴环境咨询服务。逐步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鼓励发展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业,积极探索合同环境服务等新型环境服务模式。鼓励环境服务业联盟和区域产业集群建设,鼓励企业间以联盟形式提供环境集成整体服务。
|